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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06-11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适应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而设置的,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具有明确的实践性、职业专门性的硕士学位。培养教育硕士是加速我国的教师专业化进程,促使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管理干部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成为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举措。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1999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基础数学、植物学、中国古代文学、世界史),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点41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点10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另可接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校各类研究生5000余人。在校工作的中科院、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140余人。

1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6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师招生。

2 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1 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7月上、中旬,各省市报名时间、网址将于6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2 现场报名  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间内(20097中旬,具体时间查询报名网站),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我校不指定报名点,考生可根据报名网站说明选择报名点)缴纳报名费(290元)、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编辑时间: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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